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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8月30日,记者了解到,因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近期,琼海嘉积德通洗涤厂被罚款24万元。
据介绍,今年3月16日,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位于琼海市嘉积镇的琼海嘉积德通洗涤厂进行检查,发现琼海嘉积德通洗涤厂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琼海嘉积德通洗涤厂建设内容有洗涤车间、烘干车间、烫平车间,同时建设一台承压蒸汽锅炉,锅炉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属高污染燃料。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应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琼海嘉积德通洗涤厂于2015年1月30日建设完成后,在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的情况下,于2016年9月1日投入使用至今。
据悉,琼海嘉积德通洗涤厂注册地位于琼海市嘉积镇大坡村委会南二村6号,经营者李某益。琼海嘉积德通洗涤厂的上述行为构成了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7月27日,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琼海嘉积德通洗涤厂作出罚款24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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